【法官释法】北京确认餐厅六种“霸王款”
十多年来,公众就餐自带酒水要付开瓶费,以及餐厅加收包房费或房间 低消费。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市内餐饮行业经营者在一个月之内进行自查。 在此之前的2010年10月13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前)出台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该办法直指经营者指定的格式条款,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的行为。 针对该办法中对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工商局 终确认“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 低消费”、“如消费者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店商,否则餐厅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等六种合同格式条款属于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1、“禁止自带酒水” 消费者去餐厅就餐消费,有权利自主选择去哪家餐厅消费,更有权利自主选择在店内消费的内容。经营者利用在经营场所内悬挂告示、印制声明等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现实情况是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往往高于市场价格数倍,加价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经营者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意味着消费者被迫增加了消费金额,这明显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有的餐饮企业称,为了饮食事故责任的明确界定才限制顾客自带酒水,这其实是经营者的借口。消费者去餐厅就餐,主观上不会故意携带不安全的酒水,即使发生了事故,当前鉴定技术已经相当成熟,真要查找事故引发原因以确定责任并不是难事。部分餐饮企业会通过收取开瓶费变相禁止武汉癫痫在哪治疗很好自带酒水,其实收取了开瓶费,消费者自带酒水同样存在安全问题。 2、“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餐厅应当免费为其提供餐具,这是经营者的义务。 《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企业提供的餐具,应当洗净消毒。那么提供消毒干净的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经营者应当承担履行该项义务产生的费用。但许多餐饮企业为了省事,将餐具消毒外包,却将该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是在变相降低法定的服务标准,变相向消费者转嫁附随义务,加重消费者不应承担的责任。餐厅可以有包装好的收费餐具,但也应该有消毒好的免费餐具,并且要告知消费者,然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使用哪种。 餐饮企业称“消费餐具工本费一元”是餐具公司印制的,但是餐具消毒企业是与餐饮企业订立的合同,餐具消毒企业制定的收费办法只能约束餐饮企业,应由餐饮企业自行承担,消费者与餐具消毒企业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餐馆不应把相关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3、“包间 低消费”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考虑到包间的舒适、私密及稀缺性和消费者较大的需求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消费金额,而不是简单的规定 低消费数。 4、“减少订席数,须提前15天告知,否则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如在举办婚宴等情形下,消费者会提前与餐饮企业协商约定酒席的数量,但约定时间与婚宴举办时间间隔较长,难免会出现预订的酒席数量大于或小于实际需要的酒席量,消费者应当提前告知经营者,以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消费者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论消费者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还是双方约定了违约金,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合理范围。 高人民法院相应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5、“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在餐厅内标有“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等标识,是经营者在履行合理的提示义务,提醒消费者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造成损失,无可厚非。但提示后面如加一句“丢失本店概不负责”,则属于经营者有意免除自身责任的行为。消费者进入餐厅用餐,经营者不但要为消费者提供用餐服务,同时要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因经营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消费者在就餐时财物被盗,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视为自动放弃投诉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依法享有对餐厅所提供的食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依法享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权利,餐厅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权不能预设条件,该项权利餐饮企业无权剥夺。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1、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北京工商部门要求各餐饮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一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湖北治疗癫痫哪些医院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消费者在进入餐厅消费时,一旦发现该餐厅存在上述6项霸王条款所述问题时,拨打12315举报,核查属实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以 高3万元的罚款。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消费时,基于餐饮企业的违法行为产生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或以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提起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在诸多司法案例中,受害消费者通过诉讼维权,胜诉的判例不少。 2002年1月14日,全国首例消费者状告酒楼收取“开瓶费”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酒楼被判退还原告曲先生“开瓶费”20元。 2006年12月,北京首起“开瓶费”官司以消费者得到法院的支持告终。北京海淀法院认定“开瓶费”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判决酒楼返还消费者王先生100元。 坦白讲,通湖北哪的医院医治癫痫比较好呢?过诉讼途径维权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诉讼有着滞后性,只有消费者受到了实际损害,才能够提起诉讼; 其次,诉讼成本较大,而且法院一般不支持消费者为诉讼花费的时间、交通、材料费等成本; 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消费者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以支撑其诉讼请求,因受制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证据保存意识不强,都有可能存在败诉风险。 北京市有关部门明确了6项行为属于霸王条款,既便于消费者在诉讼中主张自己的诉求,同时也通过行政手段,将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失降到 低,有效遏制餐饮行业的不正之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